1、什么是非盈利居留?
通俗的講,非盈利居留允許有足夠資金維持其本人及其家人在西班牙的生活及其住所而不需要通過在西班牙境內工作的非歐盟外國人在西班牙停留超過90天。
2、非盈利有效期多長?
第一次申請非營利的有效期為自入境西班牙之日起1年,(Art. 49 del Real Decreto 557/2011, de 20 de abril/En adelante Reglamento de Extranjería) 即第一次申請的居留只有1年的有效期。第一次續和第二次續的時候就會將有效期延長至2年。第三次續,便可以申請長期(無限),但每5年需要更換一次居留卡。(Arts. 51.7 y 150.1 del Reglamento de Extranjería).
2011 年4 月30 日西班牙正式推出非盈利居留移民政策, 法案中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能夠為其家人提供穩定的居所,以及有足夠的資金來證明在不工作的情況下能夠維持其本人及其家人在西班牙的生活費用”。該法案旨在吸引有經濟能力的人士來西班牙定居及消費,以促進西班牙經濟的發展。非盈利居留要求申請人有足夠的非工資收入,不需要在西班牙工作就能維持良好的生活。雖然不能工作但是還有很多其他方式獲得非工資性收入,例如股東分紅、投資收入、房產租金以及退休金和養老金等等。
申請條件
a) 在西班牙境內有居住的房子正常活動。
b) 如果申請人滿足法定刑事責任年齡,需提供最近 5 年生活過的國家的無犯罪證明。
c) 沒有被與西班牙簽訂相關協議的國家禁止入境。
d) 在不需要工作的情況下,有足夠的資金滿足自身及其家人在西班牙居住的生活開銷。
e) 在西班牙獲準的保險機構,購買了公立或者商業醫療保險。
f) 一年中在西班牙居住時間至少滿足183天。
g) 沒有任何 2005 年國際衛生條例規定的危害公眾健康的重大疾病。
h) 已經支付了申請流程的相關手續費。
申請費用:
1.5萬歐+5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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